桐乡人游览乌镇西栅景区特别优惠门票预约须知(试行)-乌镇景区桐乡人门票预约网

原标题:桐乡人游览乌镇西栅景区特别优惠门票预约须知(试行)

前言

乌镇景区自1999年开始保护与开发,得到了当地政府及家乡人民的关心和支持,集观光体验和休闲度假为一体的西栅景区在国内外享有盛誉,也受到广大父老乡亲的青睐。为了回馈桐乡市民一直以来对乌镇景区的支持,乌镇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向桐乡市民游览乌镇西栅景区提供门票价格特别优惠,为保证您顺利预约购买优惠门票及游览,同时维护景区正常的游览和管理秩序,请您在预约购买优惠门票前务必详细阅读并同意遵守本须知内容。

第一章优惠政策

一、优惠对象

持有如下有效证件的桐乡市居民本人(以下称市民):

1.持有桐乡市户籍身份证或户口簿的桐乡市民。

2.持有桐乡市公安局颁发的临时居住证居民(临时居住证办理时间须早于预约时间半年以上)。

二、优惠时间

自2015年10月8日(含当日)起执行,不适用于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黄金周、小长假)及景区重大活动日(具体以景区官方网站发布日期为准)。

三、开放景区

乌镇西栅景区。

四、优惠政策

符合条件的优惠对象购买西栅景区门票执行如下优惠价格:成人40元/人,身高1.2米-1.5米的儿童20元/人。

五、优惠票数量

非周末(周一至周五)2000人/天,周末(周六、周日)1000人/天,国家法定节假日(黄金周、小长假)及景区重大活动期间原则上不提供优惠票。

六、预约方式

接受网上预约和电话预约,不接受书信及上门预约。

预约时间:每日8:30-16:30,至少提前一天预约

预约网址:www.ewuzhen.com预约电话:0573-*******

第二章优惠门票预订规则

一、预约采用实名制,您预约前需详细阅读并同意本预约须知的全部内容。您需保证所填写/提供的个人信息的真实、有效,否则,景区可以拒绝接受预约。

二、您可预约次日至7日内门票(例如6月1日可预约6月2日—8日游览),不可预约于国家法定节假日(包括小长假和黄金周)或景区重大活动期间游览。

三、每人每天只能预约游览一次。

四、预约完成后,工作人员将对您提供的相关信息进行形式审核,并核对预约游览当日剩余优惠名额,然后以短信形式告知您预约审核结果。

五、预约将优先保证当年度第一次预约的桐乡市民。如果本年度第二次或多次预约的桐乡市民,景区有权视情况予以拒绝,并无须具体说明拒绝的理由。

六、预约成功后,请您在预约的游览日,凭预约成功的短信及相应证件到西栅景区游客服务中心桐乡市民窗口购买门票。

七、购票成功后,请您在桐乡市民通道检票成功后进入景区游览。

八、购票及检票时,您需要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如有下列情况的,还应同时出示相应证件原件:

1.如身份证与户口簿登记户籍信息不一致的,应同时出示户口簿原件;

2.如持桐乡市公安局颁发的临时居民证的,应同时出示临时居民证;

3.未办理身份证的儿童,应出示儿童户口簿原件并由监护人陪同。

九、由于每日名额有限,为不妨碍其他有需要的市民预约游览,请您务必严格按照预约时间参观游览,如果行程变更,请最晚于预约的游览日前一天取消网上预约信息。再次游览须重新预约。

第三章游览须知

一、预约门票为优惠门票,仅限于您本人使用,不得出借、转让或出售。

二、优惠价仅限于门票,景区内游船、电瓶车、餐饮、住宿等消费不纳入优惠范围。

三、门票当天有效,仅供进出景区1次。

四、一经购票,不予退票。

五、本特惠门票与全价票享受同等权利和义务。请妥善保管好门票,凭门票可游览西栅景区经营开放场所(木心美术馆及其他需要提前预约的场馆除外)。

六、如购票、检票、候船、参观场馆等场所客流繁忙时,请您按序排队进入或参观。

七、为避免影响景区游览秩序和风貌,景区内原则上不接纳婚纱摄影摄像和其它商业活动,如有特殊需求,须事先向景区管理部门提交申请,由其根据当日景区客源情况决定是否许可。如获批准,申请人需提前三天与管理部门签订拍摄协议并支付相关费用,按协议在指定区域和相关规定开展活动。

八、未经景区书面批准,景区内禁止使用各类大型专业摄影器材。

九、景区内河道密布,水深危险,请您注意安全。未成年人和70周岁以上的老人必需有成人监护并保持随时照顾。

十、请尊重景区内住户及其他宾客,请勿使用不雅语言,大声喧哗。未经同意不得进入私宅,不得作其他无礼行为。

十一、西栅景区内历史建筑多为砖木结构,请注意防火。严禁携带火种、易燃、易爆危险品和任何有害公众安全之危险物品进入景区,吸烟请在户外指定吸烟处,景区内禁止使用明火。

十二、所有废弃物请分类丢弃在垃圾箱或指定地点。

十三、爱护景区的花草树木及公共设施,爱护景区的文物古迹。严禁偷盗、损毁文物;乱涂乱抹、刻划留名;严禁攀折绿化、钓鱼捕鸟。

十四、应爱护景区的文物古迹,严禁偷盗、损毁文物。

十五、严禁在景区内从事黑导游、拉客、擅自兜售商品和服务等任何形式的、未经许可的商业活动,一经发现,景区有权取消涉事人等的预约资格。未经景区管理方书面同意,不得在景区内从事商业拍摄或开展任何商业活动。

十六、爱护家乡,展示桐乡市民的良好精神风貌,不做任何有悖于公序良俗和损毁家乡声誉的言行。

十七、游客须严格遵守乌镇社区公约,应遵守文明旅游公约,遵守历史街区保护及景区其他相关规定,不得从事任何违反法律法规或有悖于公序良俗的行为。

第四章责任和处罚

一、不符合本政策优惠对象条件的,景区有权拒绝其购买本优惠票的要求。

二、个人信息或相关证件不符或拒绝出相关证件的,景区有权拒绝其购买本优惠门票或进入景区,并有权视情节轻重暂停或取消您预约购买本优惠门票的资格。

三、出售、转让或出借本优惠门票,或帮助不属于优惠对象的人群套取本优惠门票的,景区有权拒绝其及相关人员进入景区,已支付的门票款项不予退还。同时,景区将其记入不信任名单,景区保留追究您其他法律责任的权利。

四、为在有限景区容量条件下,让更多市民有游览景区的机会,如果您预约优惠票次数达到或超过4次/月的,景区有权要求您书面给予合理解释,并保留拒绝您购买优惠票或进入景区的权利。

五、为在有限景区容量条件下,让更多市民有游览景区的机会,预约后未按本须知取消预约而失约次数达到2次的,景区有权暂停您一个月的预约资格。

六、如发现在景区内存在拉客、兜售、从事黑导游等违法违规行为,或其他违反本须知、或乌镇社区公约要求,或违反法律法规,或有悖于公序良俗的不当行为的,景区有权要求其立即停止不当行为,要求其立即离开景区,并保留追究您其他法律责任的权利。

七、如果您的行为触犯了治安处罚法或构成犯罪的,景区将移送公安机关或其他司法机关处理。

第五章其他

一、本须知未尽事宜及在操作中遇到的问题,由景区管理主体乌镇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负责处理解决。

二、乌镇旅游股份有限公司有权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对本须知内容进行修改调整,修改调整内容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投诉电话:0573-*******

导游服务热线:0573-*******

失物问讯热线:0573-*******

乌镇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9月17日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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