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5月26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崇明区颐湖路88号 太保家园·上海崇明国际颐养社区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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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孔庆伟先生主持。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4人,出席14人;
2、 公司在任监事4人,出席3人,监事朱永红先生因其他公务安排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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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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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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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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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议案名称: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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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议案名称:关于聘任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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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议案名称: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捐赠项目预算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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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议案名称:关于选举罗婉文女士为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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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罗婉文女士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须得到监管机构批准。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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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会议议案均为普通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同意,获得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律师:刘东亚、高鹏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中国太保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7日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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