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办理建筑施工资质,聘用人员的社保证明是重要的审核材料,对于审核通过相当重要。在人员社保证明文件准备中,很多企业由于节省资金,少缴或未缴员工的社保,导致社保证明不符合要求,这是值得重视的问题。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人员社保是资质申请中的硬性条件,社保不达标也就领不到资质证书。所以,建筑企业在办理建筑施工资质前,应该知道有关人员社保的注意事项,在这里给大家介绍下相关情况。

一、关于人员社保
根据我国《劳动法》和《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招聘员工后,都要为其购买社保。在建筑行业,人员社保证明是企业资质申请的必备材料,这就需要企业为员工买足社保。
二、人员社保注意事项
1、企业申报中的人员社保证明,应满足申报前3个月的期限要求;
2、人员社保由分公司缴纳的,应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和当地的社保登记证明和凭证;
3、人员申报证明中,社保应是由企业缴纳,个人缴纳的社保无效;
4、与资质办理公司毫无关系的单位或企业缴纳的人员社保证明无效;
5、人员社保证明应由相关单位加盖印章,否则社保证明视为无效。
总结
从上我们了解到企业社保证明可能出现的问题,这是资质办理中最常遇到的。此外,对于军队企业,资质申请不用提交社保证明,只需出示上级部门的人事证明材料就可以了。
随着建筑资质新标准的颁布,资质标准中所要求的企业人员,在申报中都应准备企业为他们缴纳的社保证明。在社保证明准备中,企业要注意证明的期限是否满足、证件是否有效。这样才能保障企业出具的证明符合资质申请中的要求,完成资质申请中的社保证明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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