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接到河南省新密市白寨镇黑峪沟村民反映称,位于该村庙东坡组南边,在没有征求村民同意的情况下镇政府规划一处公益性公墓,占用耕地50余亩,开始施工建设。
4月13日上午,记者在现场看到,蓝色的围挡外是绿油油的麦田,围挡内几台大型勾机正在作业。在施工中也没有采取湿法作业,粉尘四起。
当地一郑姓村民告诉记者:“国家建设公益性公墓没有征求村民代表意见,距离我们这些住户就一二百米远,规划不合理,并且占用大量耕地。白寨镇那么多废弃矿山修复后为什么不能利用?”
另一位村民说,镇政府没有召开民组代表会议,征求庙东坡组村民对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的意见,大部分群众持反对意见。
记者在白寨镇政府见到分管宣传的武装部长冯部长,把相关问题向他反映后,冯部长让白寨镇国土资源所张所长解释相关问题。国土资源所张所长以刚到白寨镇任职为由,对此事避而不谈。
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由乡(镇)提出建设规划,报县级人民政府同意后,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和基本建设计划。
建立公益性墓地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选择荒山瘠地。禁止在耕地、林地、公园、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区、水源保护区和水库、河流堤坝附近及铁路、公路主干线两侧建立墓地。
公益性墓地建设不得招商引资,要坚持绿色、生态、环保原则,不得大规模开山辟地,破坏生态环境。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沙、采石、采矿、取土等。《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第七条规定,公墓项目禁止占用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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