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还不还手没有对与错,只有是权衡利弊而已。
被打了从你内心来讲,肯定是不愿意吃亏的,但是作为一个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你还不还手,已经不仅仅一个道德问题了,而是可能涉及到法律问题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因此,我做如下分析:
如果你不还手,对方可能拘留10日,医药费一分不少赔给你。如果你还手了,对方过错在先还是拘留10日,你可能也要拘留5日。派出所处理这种纠纷的原则,往往是为了平衡对双方都作处罚,医疗费也各自承担了。
你还手后双方互相殴打起来,警方一般就会认定你们之间是互殴,互殴就是双方处罚,虽然对方过错在先,但是根据情节会判定处罚一个重一个轻。
这就是一个很纠结的问题,当你被打了,我们该不该还手,在你面对当时那种情景下,真的很难苛求谁能像我分析的那样理性,我只能说尽量冷静点,忍让不是窝囊,有时候忍一忍你就掌握了处理纠纷的主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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