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情发生在湖南益阳桃江。

现场监控视频显示,7月29日晚9点左右,一名赤裸上半身的寸头男子,进入快递代收点后,突然开始动手殴打店内老板的头部、腹部,一粉衣年轻女孩多次试图进入店内阻止未果,便和几名同伴向店外的路人求救。几分钟后,店外一名身穿绿色衣服的男子进入店内,阻止了这场单方面的殴打行为。
最后,被诊断出 他被打出脑震荡,加上鼻梁骨折。

事发之后,我们可以通过视频看到
整个过程,店主一次都没有还手。

面对如此蛮横的醉汉,他为什么不还手?
是因为打不过?还是什么别的原因?
店主自己回答说:
“我不敢还手,还手的话就变成了互殴。
“我老婆刚生完孩子,出院才三天。 为了家庭,为了生活,我不能还手……”
听完这番话,我内心五味杂陈
如果身后没有这个家,他是不是就会按照年轻的秉性冲上去还手
如今挨了打,受了伤,家里又得靠着妻子
如果还了手,被判定互殴,家里又得赔钱
这好像是一道两难的选择题

可是有人问了,那正当防卫和互殴的区别在哪里呢?
总不能别人打我,我不还手只能跑吧?
同时有很多人不理解,明明被人打了,还手只是为了阻止侵害的继续发生,为什么会被判定为互殴呢而不是正当防卫?

正当防卫的本质在于制止不法侵害,保护合法权益。
之所以现实生活中,遇到发生矛盾,别人先动手打你,你还手,通常被认定为互殴行为。那是因为斗殴双方都在积极追求非法损害对方的结果,因而根本上不存在正当防卫的意图,所以,不能构成正当防卫。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十条的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它应该符合五个条件:
一、正当防卫所针对的,必须是不法侵害;
二、必须是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的时候;
三、正当防卫所针对的、必须是不法侵害人;
四、正当防卫不能超越一定限度;
五、对不法侵害行为人,在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时,所造成损害的行为。
所以,面对寻衅滋事的恶人,手无寸铁的老百姓好像真的没有什么办法予以对抗。
如果,忍着让他打,他就可能把你打到脑震荡打进重症监护室;
如果还手,只会升级矛盾,然后自己挨了打,背上互殴的罪名,最后进了局子。
最后,好像只有跑,一旦跑了,心里这口气出不去,又白挨了两拳。可能只是短暂的皮肉之苦,没有达到情节恶劣的标准,坏人并不能被彻底的受到惩罚。
所以站在一个男人或者一个父亲的角度去看,
一边是嗷嗷待哺的孩子,一边是产后需要呵护的妻子。
如果他出了什么差错,那么谁来照顾他们?
所以,当雨点般的拳头落在头上时,他控制住了反抗的本能,所想所念,都是家庭和孩子。
这是一个做丈夫的责任,也是一个做父亲的担当。
庆幸的是
目前,这个打人的男子因为寻衅滋事,已经被警方抓获,等待他的,将会是法律的严惩。
这件事真正心酸的是
孩子看到父亲被坏人打,不敢还手
当下次孩子在外面受到欺负的时候,也会选择不敢还手
越不还手,就越会被欺负
最后留下了个懦弱的性格
身上受的伤,心里结的疤。永远永远埋藏心底。

归其原因,真的是贫穷带来的危害吗?
最后分享一个小故事:
我的爸爸,在我上小学的时候,有一次骑三轮车路过市场,不小心三轮车碰了卖虾的筐一下,根本没事,他就要打我爸爸,我爸爸一把就把他的衬衣撕坏了,他就打我爸,其实他根本不是我爸爸的对手,但是当时家里穷,我爸爸怕把他打坏了赔钱,就任由他把我爸爸打成脑震荡,但是派出所的人根本不公平,就没怎么赔钱了事了,现在生活好了,我们都远离这些垃圾人群,不惹气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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