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曝光!这些驾驶机动车的习惯
本篇文章约1450字,阅读需要4分钟
文明,是成都3000年历史不变的基因,更是今天一道靓丽的风景线。
每一位成都市民都是城市文明的参与者、倡导者、促进者,也是文明城市的受益者。
作为交通参与者,如何在交通出行中倡导和践行文明,传播文明交通的理念?
今起,天府新区融媒体中心联合天府新区公安分局,共同推出“曝光台”,“曝光”那些不文明的行为,希望每一位市民都“从我做起”,摒弃陋习,也“曝光”文明行为,让更多的人参与其中。
这些驾驶机动车的习惯,你有吗?
先来看看礼让行人的文明司机,为你们点赞——
车牌号码:川A·A69848
礼让地点:华熙路与华阳大道交叉路口
礼让时间:2023年2月28日 15:37
车牌号码:川R·91BY6
礼让地点:湖畔路北段与菁蓉北二街交叉路口
礼让时间:2023年2月28日 12:25
当然,也有这些不文明的驾驶习惯——
驾驶机动车压停止线停车
车牌号码:川A·W003K、川A·7EY47
违法地点: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益州大道南一段与祥鹤二街交叉路口
违法时间:2023年2月26日 12:33
法律链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驾驶机动车通过路口遇停止信号时,停在停止线以内或路口内的,将受到罚款100元的处罚。
驾驶机动车侵走非机动车道
车牌号码:川A·3E078
违法地点: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益州大道南一段与沈阳路西段交叉路口
违法时间:2023年2月17日 16:13
法律链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驾驶机动车侵走非机动车道的,将受到罚款100元的处罚。
驾驶机动车不按导向车道行驶
车牌号码:川A·86W2Y
违法地点: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厦门路西段与雅州路交叉路口
违法时间:2023年2月18日 17:31
法律链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驾驶机动车不按导向车道行驶的,将受到罚款100元的处罚。
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
车牌号码:川A·Q82V0
违法地点: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科学城北路东段与蜀州路交叉路口
违法时间:2023年2月27日 15:14
法律链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将受到罚款200元、记6分的处罚
驾驶机动车未礼让行人
车牌号码:川A·9K5N4
违法地点:华熙路与华阳大道交叉路口
违法时间:2023年2月28日 15:33
法律链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驾驶机动车经过人行道未礼让行人的,将受到罚款50元、记3分的处罚。
驾驶机动车未礼让行人
车牌号码:川A·V5143
违法地点:华熙路与华阳大道交叉路口
违法时间:2023年2月28日 15:36
法律链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驾驶机动车经过人行道未礼让行人的,将受到罚款50元、记3分的处罚。
文明出行,从你我做起,对于文明交通,你有什么想法?欢迎在留言区留言,也欢迎随手拍下不文明的交通行为,发给我们,我们一起努力,让出行更安全、舒心,让城市更美好!
▸今日零时起,预警启动!
▸搜索量增长703%
▸今天,向身边“雷锋”致敬
记者:宿姮
视频由天府新区公安分局提供
制图:刘江涛
编辑:刘江涛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责任编辑:
免责声明:文章内容来自互联网,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真实性请自行鉴别,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有侵权等情况,请与本站联系删除。
转载请注明出处:曝光!这些驾驶机动车的习惯(驾驶机动车应遵守哪些规定) https://www.bxbdf.com/a/8859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