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3.15你知道多少-3.15相关知识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World Consumer Rights Day) ,是每年的3月15日,由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于1983年确定,目的在于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以促进各国和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往,在国际范围内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

2021年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主题是“守护安全 畅通消费”。[12]

中文名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外文名

World Consumer Rights Day[2]

别名

3·15

节日时间

3月15日

节日类型

文化节日

精品荐读

315专文:古代的假药产业链,与三大打假手段,可不只是罚钱而已

作者:浩然文史

快速

导航

设立宗旨

主要内容

组织机构

活动内容

历届主题

后续报道

发展历史

1983年,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确定每年的3月15日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这是基于美国前总T约翰·肯尼迪于1962年3月15日在美国国会发表了《关于保护消费者利益的总T特别咨文》,首次提出了著名的消费者的“四项权利”,即:有权获得安全保障;有权获得正确资料;有权自由决定选择;有权提出消费意见。肯尼迪提出的这四项权利,以后逐渐为世界各国消费者组织所公认,并作为最基本的工作目标。

1898年,全世界第一个消费者组织在美国成立。

1936年,建立了全美的消费者联盟。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各种反映消费者利益和要求的组织,在一些发达国家相继出现。在此基础上,1960年,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宣告成立。之后,消费者运动更加活跃,许多发展中国家也建立了消费者组织,使消费者运动成为一种全球性的社会现象,全世界已有90多个国家共300多个消费者组织在开展活动。

1962年3月15日,肯尼迪在美国国会发表了有关保护消费者利益的总T特别咨寻文,首次提出了著名的消费者的4项权利,即安全消费的权利、消费时被告知基本事实的权利、选择的权利和呼吁的权利。随着消费者权利保护工作的开展,肯尼迪提出的4项权利和国际消费者协会确定的另外4项权利,即满足基本需求的权利、公正解决纠纷的权利、掌握消费基本知识的权利和在健康环境中生活工作的权利,一并成为全世界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的8条准则。

1983年,国际消费者协会把每年的3月15日定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此后,每年3月15日,世界各地的消费者及有关组织都要举行各种活动,推动保护消费者权益运

免责声明:文章内容来自互联网,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真实性请自行鉴别,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有侵权等情况,请与本站联系删除。
转载请注明出处:关于3.15你知道多少-3.15相关知识 https://www.bxbdf.com/a/127410.shtml

上一篇 2023-07-08 03:28:40
下一篇 2023-07-08 03:34:17

猜你喜欢

联系我们

在线咨询: QQ交谈

邮件:362039258#qq.com(把#换成@)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10:30-16: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