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里的机动车管理应该有严格的规定,特别是小学,学生在校时间段内,应该禁止机动车进入校园。
显然星火路小学没有做好这一点。校长、主管安全的教育局领导,都做好被处理的准备吧!
可惜一个孩子的生命就这么消失了,一个家庭就这么被毁了。
最新消息在这里
微博m.weibo.cn/status/4511772784147193
最多的评价是为教育局局长喊冤,但是你注意看处理决定。
副局长被停职检查,而直接管理学校的校长和副校长是被免职的。
他们谁都不怨。校长和副校长是具有直接领导责任的,而主管副局长是必须得履行监管职责的。
停职检查,意味着他近期的工作暂停,检查有无工作疏漏。待遇可能不会有什么变化,检查结束后可能就回归正常。
而免职则意味着,从校长位子上变成普通管理人员或者教师,这么多年的奋斗就白费了。马上会有他人来接替他的位子。
一个学生在校内遇车祸身亡,学校的责任是第一位的,但是监管学校的部门也有责任。
这只是一个学生,如果多了的话,比如说10个,那么学校管理者就得入刑,教育管理部门也不会就停职检查这么简单,会有更高层级的领导接受处罚。
未来这一段时间,西安市应该会加强校园机动车管理,再出事,校长,局长还得被处理,他们不是躺枪,这是他们该负的责任。
免责声明:文章内容来自互联网,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真实性请自行鉴别,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有侵权等情况,请与本站联系删除。
转载请注明出处:如何看待西安一年级小学生校园内被车撞倒,抢救无效不幸身亡一事?当事人可能需要承担怎样的责任?-一年级学生被车撞死 https://www.bxbdf.com/a/12051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