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有善育!深汕出台18条措施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

原标题:幼有善育!深汕出台18条措施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

近日,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党政办印发了《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实施方案(2023-2025年)》(后简称《方案》),明确建立完善全区婴幼儿照护服务规范管理体系、服务供给体系和监督管理体系,逐步满足人民群众对“幼有善育”的需求。

幼有善育!深汕出台18条措施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

《方案》中提到,到2024年,全区至少建成1家质量有保障、价格可承受、方便可及的具有示范效应的普惠性托育机构,对全区的托育机构起带动辐射作用。到2025年,各镇(街道)均有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婴幼儿托育服务的机构。婴幼儿家庭接受育儿指导率达95%,婴幼儿健康管理率达95%。

此外,《方案》还明确了六大方面18项具体任务,如鼓励幼儿园开设托班,鼓励用人单位为职工提供福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支持社会力量建设托育服务机构;如加大财政补贴力度,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等。

值得一提的是,《方案》要求强化示范引领作用,发挥普惠性托育机构示范点的辐射作用。一方面以开展普惠性托育机构为契机,打造婴幼儿照护优质服务示范点,以点带面,推动全区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建设与发展;另一方面加快推进普惠性托育机构试点工作,鼓励各镇(街道)积极建立多种模式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优先发展普惠性托育机构,满足不同层次的群众托育需求。

【采写】赵玉 陶清清

【来源】深汕网

【作者】 陶清清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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