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扣扣案中的真相(张扣扣的结局是什么)
关于张扣扣案的报道和解读我在百度搜了一下,搜索结果有74页之多,我不清楚有几个作者真正去现场采访过真正的知情人,即使采访到了,这个知情人自己的看法传达给作者,作者再传达给我们,信息变形了多少?况且张扣扣母亲的案子已经过了22年,这些知情人记忆描述是否可信?
关于这个案子的第一个真相是,那些粗浅的报道里没有真相。
我们试一下本格推理,从有证明材料的事实基础上往下推,看看这个案子里都有些什么。
张扣扣案子的基本事实是,22年前一天下午中国一个普通农村里,张扣扣母亲汪秀萍与邻居王家发生口角,随后发生肢体接触,王家老三用棍子对汪秀萍猛击头部致死,22年后35岁的张扣扣用刀杀死王家老大,老三以及他们的父亲。
这个案子里的基本事实有:
1,大部分农村是个丛林法则社会:费孝通《乡土中国》中说,中国历来的政权只延伸到县一级,这也确实是事实;现在大部分乡镇乃至村里的领导还都是本乡有威望或有势力的乡民,跟大猩猩群体雷同。没经历过的可以咨询一下农村的同学。
2,王家就是想打死汪秀萍:狮子吃羚羊是为什么?原因只有一个,狮子想吃羚羊,它能追上并咬死羚羊,这就是丛林法则。王家是2-4个成年男性面对汪秀萍,如果不是想打死她,可以制服她,甚至可以打残她,但绝不会猛击头部;
3,王家在当地有势力:与邻居发生口角,家里人不是劝架而是一起上,什么样的家风可以培养出来这种效果?这样的家风,王家老大是正科级国家干部(乡长级别),我想应该不会是因为他太有威望吧。
4,判决肯定偏袒了王家:任何人处在王家当时的情况,发生命案后你猜会不会去找关系?那效果如何呢? 猛击受害人头部要害部位,用力没有节制,实施后无任何挽救措施;判决结果是,“故意伤害致死判七年”;以此逻辑,张扣扣的律师如果辩护说,我的委托人只是想教训他们一下,刀都没捅到底,并且事后通知了受害人女家属去救治,能不能也算故意伤害?你猜法官会采纳吗?

幼年丧母,一个人的可怜莫过于此,况且还是以这种残酷的方式;母亲或妈这样的词语在任何人的成长环境中都是不可能被规避掉的,22年的反复提醒与记忆回放,羚羊可能会长成狮子。
有人说,张扣扣即使报仇也不该杀三个人;其实这里没有该不该的,这只是因为他手里有刀,他能杀死他们三个,他想杀他们三个,丛林法则。
我们大多数人不会有这么极端的经历,只是围观,难有切肤之痛,也不必有切肤之痛。
我只是由衷希望国家的精神文明建设能更深入农村,那里长大的孩子都能像刘和珍君一样,即使有胆量反抗一广有羽翼的校长,生活中也始终微笑着,态度很温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