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妃和皇贵妃有什么区别?(皇贵妃和贵妃区别)
首先可明确一点,皇贵妃与贵妃,同属皇帝妾室,为后宫妃嫔的一个等级。
明宣宗孙贵妃因破例享受金宝而被称为皇贵妃,但此时的皇贵妃并非嫔妃位号,正式称呼仍是贵妃,皇贵妃是尊称。

而皇贵妃确定为嫔妃位号的第一任获得者是景泰帝唐皇贵妃。因景泰帝被废而唐皇贵妃降为郕王侍妾后被殉葬,所以唐氏不被承认皇贵妃位号。
而明代被承认的第一位皇贵妃是万贵妃,成化十二年正式下旨册为皇贵妃。
但终明一代,皇贵妃位号并没有清代那么显荣,一朝两位皇贵妃并存情况亦有,如嘉靖朝王贵妃与沈贵妃并尊,神宗朝王恭妃与郑贵妃并尊。皇贵妃仅为后宫嫔妃等级之一。
而清代皇贵妃被赋予了一些特殊的含义,但请不要皇贵妃与摄六宫事皇贵妃混为一谈。董鄂氏为清代第一任皇贵妃,但顺治朝后宫制度不完善,董鄂氏先被册封为西宫妃,贤妃,而后册封为皇贵妃,此时董鄂氏应为顺治平妻而非妾室。

康熙朝确立后宫制度,皇后下设皇贵妃一人,但清代的惯例是皇后在位则不设皇贵妃(追封的不在讨论之列)。但请注意清代还有个说法是摄六宫事皇贵妃,这两个不可同日而语。清代明确记载摄六宫事皇贵妃只有三人,那拉皇后,孝和睿皇后,孝全成皇后。其实简单理解。摄六宫事皇贵妃也可以理解为类似平妻的地位,她们是名正言顺的行使皇后的权柄,但皇贵妃仍然只是妾室。但康熙朝佟贵妃从史料中看应该代行了皇后职权,其他皇贵妃(如令妃,静妃等),她们只是在皇帝指定的某件事上代行皇后职权,其实其他嫔妃也可以代行。
皇贵妃在明代为后宫妾室之一,只是名位较高,如之前的皇后之下为贵妃,后增加皇贵妃。而清代由于是少数民族,对于后妃嫡庶的要求不那么严格,例如顺治废第一位皇后时就有大臣建议设立东西两宫皇后,所以清代乾隆后,皇贵妃可确定为妃妾之一,而摄六宫事皇贵妃则可视作平妻。